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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助条件


一、申请法律援助的范围:             

(一)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刑事案件;

(二)刑事自诉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

(三)请求依法给付抚恤金、救济金、赡养费、抚育费、抚养费、医疗费的法律事务;

(四)因劳动争议请求赔偿的法律事务;

(五)因见义勇为请示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事务;

(六)确有理由提起的请求国家赔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

(七)因工伤事故、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其它人身损害或灾后安置问题引发的法律事务;

(八)未成年人继承、特殊困难妇女离婚、因家庭暴力索赔等法律事务;

(九)为社会公益引起的法律事务。

二、申请法律援助应具备的条件:

(一)是已经发生的涉法问题的一方当事人,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

(二)本人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而确需法律帮助;

(三)具有开发区常住、暂住户口或在开发区就业,且持有身份证、暂住证、就业证明的人员;

(四)申请法律援助的事由系开发区法院或开发区内其它机构管辖;

(五)本区内困难企业、社会福利机构及公益性组织、社会团体等;

另外,盲、聋、哑和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残疾人、老年人、妇女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因经济困难没有能力聘请辩护律师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申请法律援助的公民经济困难的标准,参照开发区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执行。)

三、如何申请法律援助:

申请人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时:

(一)应填写并提交法律援助申请书;

(二)应提交身份证明、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三)应提交申请援助事项的基本情况及案情材料。

法律援助中心在收到提供法律援助所需全部材料之日起,五日内对申请人进行身份和经济审查及案情审查,作出是否予以法律援助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援助程序



法律服务专线


一、“148”法律服务专线的含义是什么?

“148”法律服务专线是司法部于是1999年批准开设的全国性政府法律服务专线电话。“148”即“要司法”的谐音。是司法机关运用特定的专线电话网络,无偿地向社会各界和人事组织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的有效形式。同时,还能发挥联动功能,通过专线将政府职能部门联系在一起,共同处理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纠纷,起到稳定社会秩序的应急作用。


二“148”法律专线能为您提供哪些帮助呢?

首先,专门的接待人员能为您解答有关的法律实体和程序问题,指明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为您提供法律帮助;其次,掌握重大的民间纠纷信息,即使应对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另外,还可以为符合条件的咨询者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并受礼您在电话中提出的寻求法律服务的委托,为您提供响应服务。总之,它的功能就是为社会各界人士和一切社会组织提供范围广泛、操作便捷的有效法律服务,进而使社会全体公民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三、如何拨打“1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呢?

开发区“148”专线免费电话的号码为(022)25329148。无论您在哪里,只要您一经拨通这个号码,就能无偿地获得法律咨询帮助。它将24小时为您开通,欢迎您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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