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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发区2018年度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 时间:2018-07-09

开发区各企业:

 我区受理重新认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纸质申报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20日,受理新认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纸质申报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31日。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一、报送一本纸质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专项审计报告为原件),同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进行网上提交。

 二、书脊位置注明新认定/重新认定、企业名称、所属领域、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国税或地税)。

 企业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按照要求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传附件(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企业将纸质资料与相关电子附件(企业简介、2018年高企认定区县汇总表(附件3)、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传的附件)一并提交开发区科技和工业创新局企业发展服务科。

 地址:天津开发区宏达街19号投资服务中心B区5层

 电话:25202167  25202164  25202141

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传附件清单(2018版)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参考格式(2018年版)
3、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区县汇总表
4、研发费用辅助账汇总表(样式)
5、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中提供知识产权证书说明页(含摘要)的说明


开发区科技和工业创新局
2018年7月9日

附件:
http://att.www.anlyxx.com/upload/files/2018/7/9/附件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管理网上传附件清单(2018版).docx
http://att.www.anlyxx.com/upload/files/2018/7/9/附件2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参考格式(2018年版).docx
http://att.www.anlyxx.com/upload/files/2018/7/9/附件3 2018年高企认定申报材料区县汇总表.xlsx
http://att.www.anlyxx.com/upload/files/2018/7/9/附件4 研发费用辅助账汇总表(样式).xlsx
http://att.www.anlyxx.com/upload/files/2018/7/9/附件5 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中提供知识产权证书说明页(含摘要)的说明.docx
  • 编辑:泰达政务服务平台编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