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8-07-05
开发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开发区促进知识产权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津开发〔2017〕52号)第六条。开发区科工局现征集专利创造绩效突出的企业(机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开发区、在开发区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有健全财务制度的企业或机构,以及向开发区科技型企业提供科技金融知识产权等各类服务的区内外企业或机构。
2、专利创造绩效突出,无知识产权恶意侵权行为,近两年内无专利申请质量问题行为,不存在未正常结项情况。
3、专利须在上一年度获得受理或授权,每年受理上年度的专利创造绩效突出企业(机构)奖励。
二、考核标准
项目 | 第一申请人分数 | 非第一申请人分数 |
发明专利申请数量 | 每件申请6分 | 每件申请3分 |
实用新型申请数量 | 每件申请3分 | 每件申请1分 |
PCT国外专利申请数量 | 每件申请10分 | 每件申请5分 |
发明专利授权数量 | 每件授权10分 | 每件授权5分 |
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数量 | 每件申请5分 | 每件申请2分 |
PCT国外专利授权数量 | 每件授权15分 | 每件授权5分 |
三、扶持标准
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根据企业或机构上年度知识产权情况进行专利创造绩效考核,考核分值100分以上奖励5万元,200分以上奖励10万元,300分以上奖励20万元。
四、申报材料:
1、《专利创造绩效突出奖励申请表》。(需提供纸件一份并电子件发邮箱)
2、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或专利授权证书。(纸件或电子件发邮箱)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需提供纸件一份)
请满足以上考核标准的企业(机构),按以上申报材料准备,于2018年7月30日前将纸件交到开发区科工局进行材料审核(逾期不予受理),审核通过后公示名单,再进行政策兑现网上申报。
咨询电话:崔玉梅 25202169
苏丹 25201381
邮箱:tedatech@126.com
附件:《专利创造绩效突出奖励申请表》
开发区科技和工业创新局
2018年7月4日
- 文章来源:开发区科技和工业创新局 编辑:泰达政务服务平台编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