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开发区关于开展2016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16-05-27
根据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统计局《关于开展2016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2016年5月16日至8月31日,天津市有关部门在全市开展2016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
2015年12月31日前在天津市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含港澳台侨投资)企业(含在国家工商总局登记、注册地为天津市的企业),均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网上联合报告及共享系统-天津市专版”(www.lhnb.gov.cn)(以下简称天津市联合年报系统)填报投资经营信息,主要内容为2015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投资经营信息及有关基础信息变更情况。鼓励企业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代为填报年报数据。2016年度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自下一年度起填报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
企业所填报的投资经营信息,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应向社会公示的,将在联合年报结束后通过“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公示平台”(http://gongshi.lhnb.gov.cn/)向社会公示。
天津开发区企业按年检要求填报信息后,经网上审核通过后,打印年检报告书及年度审查报告书,到开发区投促三局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完成年检工作。
天津市联合年报相关信息以及各部门具体要求详见“天津市联合年报系统”和各部门门户网站中的2016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须知,或者扫描以下二维码,关注“天津外资指引”微信公众号查询。
年检地址:天津开发区宏达街19号A区三楼投资促进三局
年检咨询电话:25202754 25202530
- 编辑:泰达政务服务平台编辑小组